大约过了一刻钟左右,那个梳着飞机头的奇怪男人回到了旅馆的前台,他脸上那副夸张的蝴蝶型墨镜不知去了哪里,露出了一对糖豆似的小眼睛,以及眼角上一块大大的淤青。
他一进来老头就呵呵笑道:“怎么,和梅丽莎谈得不顺利吗?”
“不,非常顺利,”那人摸了摸眼角:“嘶——,貌似有点太顺利了。”
老头接着问:“那么,还是老规矩吗?”
“当然,黑色大号的。”
“明白。”老头熟练地从柜台下取出一副黑色的墨镜,抛给了那人,显然,今天这样的情况发生得过于频繁,以至于形成了一套标准的应急预案。
那人非常小心地戴好墨镜,接着掏出手机,切换到镜子功能,开始认真地检查墨镜遮挡的效果。
似乎是确认了淤青被完全挡住,他终于又恢复到刚来时那种兴致高涨的状态。
“完美!”他打了个响指,接着转向马克道:“抱歉,闪闪,让你久等了,这都怪梅丽莎,她不知怎么就看上了我那副墨镜,缠了我很久,唉,我只好送给她了。”
马克倒是没兴趣戳穿这种拙劣的掩饰,只是附和道:“确实是一副不错的墨镜。”
那人对他招了招手,向门外走去:“来吧,跟我一起上车,咱们这就去办入会仪式。”
他接着又向老头挥手道别:“杰克,我带他走了,你和梅丽莎说一声,我会照顾好她的小男友的。”
“还是你自己说吧,”老头答道:“我还想多活几年。”
聒噪的笑声又一次响起,跟着那人一起飘出屋外。
马克低头想了想,也跟了上去,临走前向老头打了声招呼:“再见,杰克。”
“祝你好运,马克。”老头回应道,然后又缩进了他那个柜台后面。
马克一出门,就看到一辆老款的雪佛兰英帕拉停在门口,车身表面覆盖着夸张的火焰涂装,看起来就像是来自地狱的专车。
“上车吧,闪闪,”那人坐在驾驶室內,拍打着车门的外侧:“早点完事儿的话,我请你去镇上的红龙虾吃顿大餐。”
马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,小跑着坐进了那辆雪佛兰的副驾驶室。
那人不等马克系好安全带,就立刻发动了汽车,发动机的轰鸣声如同音乐的前奏,将那首猫王的《猎犬》又带动了起来。
“……
Whentheysaidyouwashigh-classed(当你吹嘘自己血统高贵)
Well,thatwasjustalie(你丫不过是在放屁)
Whentheysaidyouwashigh-classed(当你吹嘘自己血统高贵)
Well,thatwasjustalie(你丫不过是在放屁)
Youain'tnevercaughtarabbit(你要是一只兔子都抓不住)
Andyouain'tnofriendofmine(你就别想做我的朋友)
……”
在音乐的伴奏下,汽车狂奔而去,在车后扬起了漫天尘土,几乎把太阳都给遮住了。
“对了,忘了做自我介绍了,”那人在嘈杂的车里喊道:“我叫崔斯坦,崔斯坦•格林,你看,崔斯坦这名字太奇怪了,对吧,所以大家都叫我老崔,你也可以这么叫我。”
“你好,老崔。”马克也跟着喊道,觉得好像在哪里听过老崔这个绰号。
老崔紧接着就开始了喋喋不休的抱怨:“你知道吗?我之所以叫这个名字,都得怪我那个品味古板的老妈,她特别特别迷恋瓦格纳的歌剧,你知道瓦格纳吧,嗯?对,就是那个种族主义狗杂种,这个反犹人渣老是喜欢写一些又臭又长的悲剧,什么《崔斯坦和伊索德》,《尼伯龙根的指环》,《罗恩格林》……”
他忽然停下当前的话题,摇下车窗,对着旁边一辆缓慢行驶的汽车伸出中指,大骂道:“傻逼!那么怕死就滚回家嘬你娘的奶吧!傻逼!”
在迅速超过那辆车后,他摇起车窗,继续说道:“刚才说到哪儿了?哦对,那些狗屁歌剧,我小的时候,我妈天天拉着我听这些垃圾,每次一到结局的时候,那些个狗男女一个个挂掉,她就会哭得稀里哗啦,还反复告诉我,要像崔斯坦一样为爱献身,妈的,你听听,这是做娘的说的话吗?为了女人,去自杀?艹!”
马克对自己的老娘没什么印象,在歌剧方面更是一窍不通,为了不让自己显得那么无知,只好随口胡诌道:“我也不喜欢看《指环王》,三部加起来十几个小时,每次看到一半我就睡着了。”
老崔先是一愣,而后双手拍打着方向盘大笑道:“对,对,就是这个理,又臭又长,这点还真完全一样,哈哈哈哈,《指环王》,你他娘真是个人才!”
虽然不知道笑点在哪里,马克也跟着他一起哼哼了几声。
车窗外的视野渐渐开阔,一片接着一片的农场上,各种牛羊悠闲地啃食着青翠的牧草,偶尔还能见到牛仔骑着高大的骏马往来奔驰,显然他们是在朝着和镇子相反的方向行驶。
老崔那冗长的自我介绍还在持续:“我跟我妈完全相反,我最喜欢看喜剧,从默片到脱口秀,什么都看,不过我最喜欢的是金•凯瑞,你知道那家伙吧?妈的,你当然知道了,看我问的什么傻问题,人人都知道金•凯瑞,那个狗娘养的绝对是个天才,他那些电影,《神探飞机头》,《一个头两个大》,还有《阿呆和阿瓜》,特别是《阿呆和阿瓜》,太他娘的搞笑了,有好几次我都以为自己要笑死了,哈哈哈哈,哎哟,不行,我不能去想剧情,哈哈哈哈……”
马克自认是扮猪吃老虎的专家,以前也多次靠着装疯卖傻麻痹敌人,从而转败为胜,但是眼前这个老崔,却让他完全看不懂了,这些关于他自己的介绍,听起来完全没有什么目的性,既不是想从他这里套话,也没有特意表现自己的愚蠢,感觉就像是个纯粹的话唠,终于找到了一个倾诉的对象。
“对了,”老崔转向马克:“我听说,拉瑞死了,对吧?”
“是的,我们在森林里碰上了棕熊。”
老崔仰起头,作出伤心的表情:“啊,真是个悲剧,他娘的,我讨厌悲剧,幸好爱丽丝还活着,可怜的小家伙,这都得谢谢你,闪闪,听说你一个人用斧子干死了棕熊,对吗?”
马克连忙否认:“不,我也差点被棕熊杀掉,最后是爱丽丝开枪救了我。”
“嗯,你这么说我就理解了,我先前还以为……”老崔转过头看向马克。
“以为什么?”马克本能地感受到一丝危险的气息。
“呵呵,”老崔露出有些暧昧的笑容:“以为你是不是有什么超能力呢。”
这句话像是一支利箭,正中马克心窝。
“哈哈哈哈……”这次轮到马克连声大笑:“我说老崔,你除了喜欢喜剧,好像也看了不少科幻电影吧,实在是太有想象力了,我可做梦都想要超能力呢,真要是能靠那玩意儿单挑棕熊,我早就家财万贯,带着美女坐游轮出海了,怎么可能混成现在这样。”
老崔也跟着笑了起来:“开个玩笑罢了,不用当真,哦,我们快到了。”
他将方向盘往旁边一打,汽车迅速拐进了旁边一座农场的土路。
汽车不断颠簸,猫王的歌声在车身的晃动下甚至出现了电音的效果,马克紧紧拉住车顶的扶手,才不至于撞到头顶。
又行驶了几分钟,车子终于在一栋两层的木制民居前刹住了,路旁的围栏后面,一群高大肥壮的奶牛投来了好奇的目光。
“这是哪儿?”马克问道。
老崔打开车门,站到了外面:“一个朋友的家。”
“我们就在这儿进行入会仪式?”马克也跟着钻出了汽车。
“可以这么说吧,”老崔扭动着腰部做起了热身运动:“听着,闪闪,所谓的入会仪式,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测试,我会给你安排一次任务,你完成了这个任务,也就是完成了入会仪式,懂了吗?”
“呃……明白了,”马克看着眼前这栋平平无奇的建筑,有些猜不透老崔葫芦里卖的什么药:“那我的任务是什么?”
“讨债。”
“讨债?”
老崔向那栋屋子走去:“是的,我们的一个朋友,欠了老板一大笔债务,你的任务就是向他讨债。”
马克跟了上去:“方便问一下是什么债务吗?”
“当然可以,其实事情很简单,老板让这位朋友送一批货进城,但是他半路碰上了警察,就把货交了出去,让老板损失了一大笔钱,老板知道了以后很生气,所以特意派我来让他弥补损失。”
马克知道这是黑帮里常有的事情,又多问了一句:“好吧,可如果他还不出那么多钱呢?”
“放心,闪闪,我们调查过,他肯定还得起的。”
两人在门口站定。
“嗨——!戴维!”老崔叫道:“开门!我是老崔!我想跟你谈谈!”
屋子里静悄悄的,好像没人在家。
老崔向马克做了个手势,示意他绕到屋子后面去。
马克点了点头,踮着脚向旁边走去。
“嗨——!戴维!”老崔继续叫门:“别紧张!我知道你在里面!你有什么难处可以跟我说!我会替你向老板说情的!”
屋里突然传出了玻璃破碎的声音。
老崔向马克大喊:“快!截住他!”
马克用最快的速度向屋后跑去,他身后传来了老崔破门的巨响。
还没到达后门,一个男人的身影就在他眼前闪过,向着屋后的一座牛舍狂奔而去。
马克没有紧跟着那人追去,而是沿着一条直线冲向牛舍的另一端出口。以往在贫民区抢包的丰富经验,让他在面对农场內的障碍物时游刃有余,各种连续的猫扑和翻滚,使他迅速接近了牛舍的出口处,然后借着牛舍內凌乱的脚步声,判断出那人的位置,以一个飘逸的滑铲抢到了门口,正好将那人绊得飞了出去。
他不等那人落地,就翻身而起,一个飞扑压到了那人背上,接着就用手肘死死顶住那人脖子,令对手动弹不得。
那人架不住这番折腾,立刻讨饶道:“够了,够了,哥们儿,我投降,不跑了,有话好好说。”
马克觉得这人声音十分耳熟,连忙将他翻了过来,结果只看了一眼,就嘴巴张得老大,整个人都呆住了。
“哥,哥们儿,”那人也瞪大了眼睛,惊讶地问道:“怎么是你?”
张阿伟嘿嘿笑道,明明很欠揍的表情却还要努力装做一本正经,丝毫不介意陈牧的鄙视。
酒馆内灯火昏暗。
坐在对面的陈牧,此时却是一副精神恍惚的模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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